公平竞争法合规声明
引言
公平竞争法的目的是为保护市场竞争而禁止某些企业间协议、行业协会决议或协同行为,这类行动可能影响贸易, 其行动目标或后果可能阻止、限制或扭曲市场竞争。因此,公平竞争法禁止竞争对手之间为降低市场的战略不确定 性而达成的所有协议和协同行为(即:设定价格、限制或控制产量、市场分配等)。
此外,世界钢铁协会等行业协会,是由(或可能由)在全部或部分业务领域中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构成的;因此, 这些协会会受到特别的反垄断监管。
违反公平竞争法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
- 巨额罚款;
- 第三方可能追索损害赔偿;
- 一些国家可能对个人实施刑事制裁;
- 声誉风险和损害。
目的
本声明旨在强化世界钢铁协会遵守所有适用的欧洲和国际性的法律、特别是竞争法规的承诺,并推动所有相关人员 增强对适用于世界钢铁协会开展的活动的竞争法规的意识。
由于世界钢铁协会总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欧盟条约》框架中的欧盟公平竞争法规不仅适用于世界钢铁协会, 也适用于那些会员企业所雇用的、参与世界钢铁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组以及由世界钢铁协会创建、管理或下属 的任何其他机构活动的所有个人。
无论是会员企业还是其内部员工,世界钢铁协会希望都充分遵守这些法律,确保其所有活动都严格遵守公平竞争法 规,并避免任何可能产生合谋迹象的事宜。
政策和原则
- 世界钢铁协会不允许在任何实体会议或虚拟会议中,讨论价格、成本、产能或任何其他与价格相关的信息。
- 世界钢铁协会不允许在任何实体会议或虚拟会议中,参会者相互讨论市场的划分或分配,或任何以减少竞 争为目的的其他内容。
- 世界钢铁协会绝对不会主动邀请会员遵守任何特定的商业标准或指导方针,但法律本身要求的,或者欧洲 或国际机构要求或发布的类似规章除外。
- 世界钢铁协会发布的健全行业实践的原则和建议不存在强制性,各会员单位应根据自身商业模式和市场情 况调整适用。
- 根据《关于<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 条适用于横向合作协议的指导方针》,在数据和统计信息的收集和 传播方面,世界钢铁协会的活动和宗旨将始终围绕提供一般性信息,并非限制竞争。参与行为将始终秉承 自愿原则;提交的数据为历史数据,不具有前瞻性,以匿名汇总的形式报告,确保竞争对手不会从接收到 的数据中获得与竞争相关的敏感性信息。此外,世界钢铁协会不接受或推动会员之间共享机密性商业信息。
- 世界钢铁协会不会发起或故意参与那些限制会员单位自由做出有关竞争事项的独立决策的明示或暗示协议 或行为。
- 根据《欧盟 2023/1066 号条例——关于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 条适用于某些类别研发协议的规定》, 世界钢铁协会不会联合会员单位共同参与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平竞争的项目,不会推进会员单位之间进行任 何形式的协调。
在实践中,上述政策和原则应被视为严格禁止在世界钢铁协会组织、管理或关联的任何会议/论坛上实施以下做法/ 行动:
- 禁止就个人或竞争对手的价格、价格变动、价差、折扣、利润或可能影响价格的销售条款,与其他会员代 表展开讨论或(任何形式的)信息交流。
- 禁止讨论个体企业的成本、产能、薪酬、商机、产品/服务或销售方面的数据,但公开的行业数据除外。
- 禁止讨论个体企业针对特定的地理或产品市场或者特定客户制定的计划,包括(i)取消、约束或限制任何 待售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或质量,或(ii)对特定地区、客户或客户类别进行销售划分或限制。
- 禁止讨论个体企业或其他企业有关特定产品的外观设计、生产、分销、价格条款或产品营销,或投资、创 新和公司战略等具体未来计划。
- 禁止讨论那些涉及实际或潜在的个体供应商或客户,并且可能导致该供应商或客户将会被排除在任何市场 之外或者影响其他公司针对该供应商或客户的业务行为的事项。
- 禁止向他人披露任何其他具有竞争敏感性的战略性信息。
上述禁止规定不仅适用于会议的正式部分,同样适用于关联的社交聚会和会议期间的所有交流活动。
最佳实践
此外,世界钢铁协会及其全体会员、世界钢铁协会所有专业委员会、工作组以及世界钢铁协会创建、管理或下属的 任何其他机构的成员,均应在会议方面执行下列最佳实践:
- 每次会议都应备有书面议程,议程应具体而明确。
- 确保会议纪要足够详细,准确反映所讨论的主题和讨论范围。
- 避免涉及公平竞争法方面的敏感问题(见上文第(a)至(f)项)。
- 如果会议出现不当行为的不良迹象,应进行干预。
- 结束讨论,确保会议纪要反映参会者表达的反对意见,如有必要,向法律顾问征求法律意见。
- 公开保持距离,咨询法律顾问,必要时离开会议。
结束语
为了确保上述政策和原则得到遵守,反垄断法律顾问将出席世界钢铁协会会员执行理事会会议、执行委员会会议, 以及年度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特别例会。如果对上述会议、活动或者上述会议或其他会议所讨论内容的合法性存有疑 虑或疑问,欢迎咨询世界钢铁协会会员和工作人员,或联系 DWMC 律师事务所布鲁塞尔办事处:
Marina Stavropoulou,律师(marina.stavropoulou@dwmc.legal)
Alain Costantini,合伙人(alain.costantini@dwmc.legal)
电话:+32 10 41 72 97,+30 6944 222 111